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升交通运输效能降低物流成本课题研究结果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升交通运输效能降低物流成本课题研究结果公告
合同包1(黑龙江省物流业运行数据统计分析):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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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 400,000.00元 |
合同包3(全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年度发展水平评估):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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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骁龙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黄河路88号哈工大建筑科技大厦1栋1单元15层3号 | 499,000.00元 |
合同包1(黑龙江省物流业运行数据统计分析):
服务类(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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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黑龙江省物流业运行数据统计分析 | 参照《进一步加强社会物流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分为基层调查和核算两部分,在《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明确的基层调查指标与核算参考指标基础上,结合国家、省级层面开展的系列研究,开展黑龙江省社会物流统计和核算工作,评估黑龙江物流业运行发展水平,形成黑龙江省物流业运行发展的动态数据库。深入调查黑龙江省物流相关行业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以及生产与使用企业物流状况,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物流业总收入等情况,并与相关省份进行对比分析,形成对策建议。基于对黑龙江省物流企业、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等调研数据,对2022年黑龙江省主要物流数据指标,如社会物流总费用、社会物流总额、社会物流业务总收入等指标进行测算,反映黑龙江省物流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综合评价2022年黑龙江省物流运行状况,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 提交《黑龙江省物流业运行数据统计分析报告》1份。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委托任务,疫情影响除外 | 1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400,000.00 |
合同包3(全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年度发展水平评估):
服务类(黑龙江骁龙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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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全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年度发展水平评估 | 黑龙江省 | 全省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年度总结评估: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围绕绿色出行比例、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等14项指标的考核维度,积极与创建城市有关部门对接,收集有关工作报告及统计数据,通过调查、统计、分析及专家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全省2021年度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年度总结评估及国家考核评价的省级核查报告: 1、完成对哈尔滨、牡丹江、大庆三个城市2021年度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推进落实及成效情况进行整体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2、完成对哈尔滨、牡丹江、大庆三个城市绿色出行创建实施方案工作完成情况、创建目标达成情况、是否符合绿色出行创建城市标准进行考核评价,提交评估报告。2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年度发展水平评估: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黑龙江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规定的9个方面23项指标要求,组织国内、省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业内专家,积极与创建城市有关部门对接,收集有关工作报告及统计数据,通过调查、统计、分析及专家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全省2022年度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年度发展水平评估: 1、完成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申报城市施方案初审,提交专家评审意见。 2、完成对创建城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年度报告》(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指标达成情况的考核评价,提交评估报告。3其他要求: 1、具备交通运输行业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的能力,拥有与委托任务匹配的省内专家团队,具备相关专业咨询、技术服务和评审考核工作经验,组织机构及办公场所完善,具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任务的能力; 2、具备及时响应和综合服务能力,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会议,提出专业意见建议,配合修改完善相关文件材料;接到采购人相关工作要求或会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技术咨询服务。4 项目提交成果:《全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年度发展水平评估 》1份。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委托任务,疫情影响除外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499,000.00 |
倪松雁、李雪辉、孙飞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照预算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公示结束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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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黑龙江省物流业运行数据统计分析 | 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3 | 全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年度发展水平评估 | 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联系方式:0451-********
名称:黑龙江省国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广告产业园6号楼北三层
联系方式:0451-********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451-********
黑龙江省国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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