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海原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一标段(贾塘乡垃圾中转站)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A6405000141003161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海原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海原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一标段贾塘乡垃圾中转站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20220818 11:55:22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
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备用) 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47.65 60 合格 李锐宁264201320140038295.83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81463.84 60 合格 孟立文宁264201920190544794.89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质量
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47.65 李锐 60 合格
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81463.84 孟立文 60 合格
宁夏恒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83.35 卜兴中 60 合格
宁夏秦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49.9 冯甜 60 合格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评分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在宁信用与项目人员得分得分
1 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 15.83 10.0 95.83
2 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0.0 14.89 10.0 94.89
3 宁夏恒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 14.36 10.0 94.36
4 宁夏秦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 0.0 10.0 80.0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中标候选人评委个人打分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公示期:20220819至20220823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文吉电话:15709651666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洁电话:15909609920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20818
A6405000141003161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海原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海原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项目一标段贾塘乡垃圾中转站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20220818 11:55:22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
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备用) 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47.65 60 合格 李锐宁264201320140038295.83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81463.84 60 合格 孟立文宁264201920190544794.89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质量
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47.65 李锐 60 合格
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81463.84 孟立文 60 合格
宁夏恒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83.35 卜兴中 60 合格
宁夏秦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1449.9 冯甜 60 合格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评分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在宁信用与项目人员得分得分
1 宁夏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 15.83 10.0 95.83
2 宁夏大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0.0 14.89 10.0 94.89
3 宁夏恒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 14.36 10.0 94.36
4 宁夏秦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0 0.0 10.0 80.0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中标候选人评委个人打分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公示期:20220819至20220823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文吉电话:15709651666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洁电话:15909609920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208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