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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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办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8 14:48来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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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办理情况

  (一)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的思想没有根本转变,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整改任务序号4)。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承办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
  1.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汽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2021年7月29日,汽开区召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培训会”,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汽开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2022年计划于8月份在汽开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交流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11月1日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四次会议;2022年6月16日汽开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汽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重点信访案件协调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严格执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进一步明晰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汽开区绩效考评指标,占比220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三线一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专章论述,不符合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22年至今,已经严格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5个。汽开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绿色环保发展理念编入“十四五”规划中。同时严格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严禁淘汰类项目进入汽开区。
  (二)部分涉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管理不规范(整改任务序号32)。
  整改时限:2022年8月底前。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办理情况:
  1.根据《长春市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分局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2021年考核涉废单位合计考核178家,达标178家,达标率100%。
  2.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机宣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内容,引导企业树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由被动接受监管到主动加强管理的良好转变,全面促进和提升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2022年至今,已经检查26家产废企业,宣传26家,立整立改问题15项。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落实市商务局开展的工作,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019)相关标准,落实相关整改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汽开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峰 电话:181*****605

标签: 生态环境 保护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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