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2022年干线公路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凤城市2022年干线公路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凤城市2022年干线公路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于2022年8月16日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第二开标室完成开标仪式,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企业业绩等情况公示如下:

排名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1

丹东东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1,096,973.00

324日历天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2

凤城市公路万兴工程处

11,107,852.00

324日历天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3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13,223.00

324日历天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0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导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中标公示汇总表及开标记录表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8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415-*******

招标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5-*******

招标代理:丹东市森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98-1号2311室

联系人及电话:矫先生181*****0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养护 重建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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