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兴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证书打印及成员信息录入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结果的公示
关于遴选兴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证书打印及成员信息录入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1]50号)、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2018年梅州市印发《梅州市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我局于2022年7月26日在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关于遴选兴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证书打印及成员信息录入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公告》。
2022年8月12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参加遴选的3家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兴宁市新虹广告装璜有限公司的分数最高,拟定其为兴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证书打印及成员信息录入工作第三方服务单位。呈报局党组班子审核。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同意评审组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9日--26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3-*******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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