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购买检验鉴定服务(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购买检验鉴定服务(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20*****

二、项目名称:向社会购买检验鉴定服务(四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9栋2单元5楼2号、3号3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根据业主要求鉴定书出具时限: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受到委托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委托,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及时决定受理的,应对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受理鉴定委托时,通过视频图像资料进行交通事故速度鉴定,5个工作日完成,有特殊情况的,7个工作日完成;事故电动自行车属性鉴定,5个工作日完成;事故车辆进行常规安全技术鉴定,5个工作日完成,需要拆卸检验鉴定的,时限7个工作日完成;有难度、特殊情况的检验鉴定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采购人与司法鉴定机构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出具鉴定报告的最长时限不超过30日。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一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检验鉴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3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艳彬、周杨、业主专家:倪老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要求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古城北路20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路西段49号

联系方式:17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73*****688

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鉴定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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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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