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D-22-14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铝合金梯车、潜水泵、变频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BGD-22-14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铝合金梯车、潜水泵、变频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BGD-22-14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铝合金梯车、潜水泵、变频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报价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BGD-22-14号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拟定候选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包件号 | 成交候选人 |
1 | 北京天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2 | 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
公示自2022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有异议或有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包头供电段行政监察科投诉。
包头供电段行政监察科: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包头供电段
邮编:******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传真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行政监察科。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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