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市级初审评价结果公示

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市级初审评价结果公示

按照省食安委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的通知》(苏食安办〔2022〕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苏食安委〔2020〕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的通知》(苏食安委〔2020〕8号)等文件要求,在宿城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市食安委同意,市食安办于2022年8月17至18日,组织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第三方机构组成创建工作市级初评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暗访等形式,对宿城区申请参加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初审评价。宿城区初审评价得分为92.6分,暂无一票否决情形,初审评价结果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市食安委拟推荐该区参加省级评价复核。现将市级初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9日-8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有相关反映事项,请联系市食安办,电话:********,电子邮箱:sqsyjsplt@163.com。

宿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评价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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