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银港置业有限公司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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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新会区
项目名称:江门银港置业有限公司商住楼
项目位置: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林场长合后山、六石头、白鸡乸、坪头山(土名)
供应面积(公顷):1.******存量面积(公顷):0
土地用途:0703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五级成交价格(万元): 8072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约定支付日期约定支付金额(万元)备注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2〕31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1.0-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建筑密度:≤22%,塔楼密度≤1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竖向界限以80米为上界限,以-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90米。住宅建筑标准层中,本层阳台、入户花园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除阳台、入户花园外的标准层面积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过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属于因城市规划的要求封闭阳台的,按封闭阳台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其他出让条件:1.自土地成交确认之日起算,土地竞得人须全资持有项目及地上建筑物的时间不少于8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市场或股权转让等方式,对项目用地使用权实行转让或变相转让、不得对地上建筑物实行整体或分割转让。2.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协议书》。3.按规划条件建设邻里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警务室、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站),与地块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属于政府。4.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
土地使用权人:
约定容积率:
下限:1上限:2.5
约定交地时间:2022-09-18
约定开工时间:2022-11-18约定竣工时间:2024-08-18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江门市合同签订日期:2022-08-19
,江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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