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移动2022-2024年度电子标签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安徽移动2022-2024年度电子标签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安徽移动2022-2024年度电子标签项目于2022-08-09 16:00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中选候选人依次排序为:
采购包1:重庆品胜科技有限公司,拟中选份额为:100%;四川网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网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包2:重庆品胜科技有限公司,拟中选份额为:100%。
采购包3:重庆品胜科技有限公司,拟中选份额为:60%;安徽网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中选份额为:40%;安徽泊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数脉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
采购包1:经评审,有2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四川方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业绩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采购包1: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项目案例且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业绩为:属于NFC类电子标签等产品(如:高频抗金属NFC电子标签、塑型NFC杆塔标签、NFC电杆(井盖)标签、钢丝铅封NFC)”的要求。
(2)武汉佰纳瑞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业绩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采购包1: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项目案例且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业绩为:属于NFC类电子标签等产品(如:高频抗金属NFC电子标签、塑型NFC杆塔标签、NFC电杆(井盖)标签、钢丝铅封NFC)”的要求。
采购包2:经评审,有2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江苏东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交保证金,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应答保证金”的要求。未按时提交样品,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2)南京数脉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交保证金,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应答保证金”的要求。未按时提交样品,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
采购包3:经评审,有4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江苏东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的基本户证明,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7、应答保证金”的要求。
(2)四川方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业绩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采购包3: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项目案例且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业绩为:具有柔性或抗金属RFID电子标签等产品(如;高频抗金属RFID电子标签、光缆柔性电子标签、缠绕UHF标识或者光缆电子标签等)”的要求。
(3)四川网诚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业绩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采购包3: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项目案例且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业绩为:具有柔性或抗金属RFID电子标签等产品(如;高频抗金属RFID电子标签、光缆柔性电子标签、缠绕UHF标识或者光缆电子标签等)”的要求。
(4)武汉佰纳瑞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业绩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采购包3: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项目案例且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业绩为:具有柔性或抗金属RFID电子标签等产品(如;高频抗金属RFID电子标签、光缆柔性电子标签、缠绕UHF标识或者光缆电子标签等)”的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08-25。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周小蓉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9*****788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39*****788@139.com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22日
,安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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