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芦山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76号 | 453,8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司法部验收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档编制、设备保障、现场演示、技术培训等); | 供应商提供的自助智能报到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心理测评系统、远程教育系统、移动执法指挥系统须与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 ★2.供应商需提供无缝对接的承诺函,项目交付时未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 453,800.00 |
汪建洲、刘涛(采购人代表)、邓景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划编号:[511*****210*********[202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2.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名称:芦山县司法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赵家坝路
联系方式:158*****204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0835-*******
项目联系人:芦山县司法局
电话:158*****204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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