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芦山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20*****

二、项目名称: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76号45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久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司法部验收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档编制、设备保障、现场演示、技术培训等);供应商提供的自助智能报到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心理测评系统、远程教育系统、移动执法指挥系统须与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 ★2.供应商需提供无缝对接的承诺函,项目交付时未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互通,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453,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建洲、刘涛(采购人代表)、邓景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511*****210*********[202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2.本项目监督部门:汉源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山县司法局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赵家坝路

联系方式:158*****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0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山县司法局

电话:158*****204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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