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202*****0019-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深圳世纪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01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物业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学校公寓管理、校园内零星维修及临时性劳务、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养护服务、校园安全专项、功能室管理及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协议等1******.14
 合计金额小写: ******.14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捌仟伍佰贰拾伍元壹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15 ——2023-08-14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 服务范围

学校公寓管理、校园内零星维修及临时性劳务、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养护服务、校园安全专项、功能室管理及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协议等。

3.3.1.1学校公寓管理

负责学校师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及学生行为引导、教育等;学校公寓公共区域卫生等。

3.3.1.2校园内零星维修及临时性劳务

负责校区内木工、泥工、门窗锁、水电维修(维修工工具由乙方承担,所需耗材均由甲方采购);临时性劳务(如校内物品转移、会务布置、开学教材、作业本分发等);高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等。

3.3.1.3 校园环境保洁服务

(1)负责校内楼栋(含教学楼、办公楼、科学楼、综合楼、体育馆)、操场、绿化带、地下车库、厕所等所有公共区域及各个楼栋会议室、楼道通道、扶手、飘窗及玻璃的保洁及疏通(不含教学楼的教室及教室外侧走廊、学校公寓宿舍内保洁);

(2)负责校内(含各教室、功能室、门卫室等)消杀、虫害控制(学校已和其他公司签订环境治理协议,合同2023年9月28日到期,到期后再交中标单位负责)等。

(3)负责虫害控制等

保洁工具需由乙方自行采购;其它日常耗材,如垃圾袋、洗手液、纸巾等由甲方采购。

3.3.1.4 校园绿化养护服务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和防虫、修剪,草皮补栽等服务。绿化防虫药品、肥料和草皮由乙方负责,大型苗木补种由甲方负责采购。

3.3.2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工 作 范 围

项目

经理

1

全面负责学校物业管理工作。并配合协助学校其他工作。

水电维修员

2

负责水电设备、消防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及日常零星维修工作。并配合协助学校其他工作。

保洁员

6

负责校园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以及多功能教室、报告厅和会议室等功能室的清洁维护。并配合协助学校其他工作。

绿化工

1

负责校园花卉草木养护工作。并配合协助学校其他工作。

宿管员

2

督促学生遵守《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按时开、关宿舍照明灯,督促学生按时起床、自习、上课,按时关闭宿舍铁门

小计

12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费用(含税)为: ******.29元(大写 壹拾贰万肆仟陆佰叁拾壹元贰角玖分,经甲方考核合格,在每季度结束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且完成内部财务审批流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完成付款。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流塘支行(深圳世纪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66*****731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学校公寓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督促学生遵守《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按时开、关宿舍照明灯,督促学生按时起床、自习、上课,按时关闭宿舍铁门;

(2)对公寓内的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与管理工作。配合教育处开展学校公寓文化建设和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3)配合教育处建立入住学生的信息台账,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信息及动态,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对学生寝室的内务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天在固定公布栏通报各寝室环境卫生、内务、纪律奖惩结果;有效制止学生在公寓内吸烟、酗酒、玩手机等不良行为;对环境卫生较差的宿舍做好教育,并帮助整改;

(5)配合教育处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及毕业生离校的宿舍安排和检查等相关工作,做好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安排工作。每日巡查公寓区域内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做好报修及跟进维修工作。

(二) 安全管理

(1)协助教育处做好学生在宿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每天做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检查与登记工作,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

(2)做好宿舍楼的值班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随意替岗;

(3)维护宿舍楼内的秩序,对违规违纪现象,做好记录并上报宿舍主管及班主任;

(4)教育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对晚出寝和晚归的学生给予及时劝告和教育,并做晚出寝和晚归记录。对未归寝学生务必联系家长和班主任。晚上熄灯和关锁大门前,检查公共场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5)负责公寓内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检查、消防栓和灭火器箱卫生保洁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做好学校公寓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能正确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6)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宿舍,若需要施工、维修的须登记或出具证明;

(7)学生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中途特殊情况需回寝室要经班主任或教育处批准;

(8)对住宿学生的突发性事件做好积极处置,及时与教育处联系,防止事态的扩大;

(9)对携带贵重物品、大件物品离开公寓人员,主动进行问询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 学生行为引导

(1)对住宿学生开展基础文明、行为及安全方面的引导和宣传教育;

(2)新生到校后的住宿安排、内务整理、辅导生活技能等;

(3)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检查及相关教育,并及时上报教育处;

(4)配合教育处按要求做好每月“文明宿舍”的检查和评比,定期协助组织召开寄宿生大会

(5)及时发现学生矛盾,及时上报并配合调解;

(6)学生在公寓中的行为表现及思想动态及时与各班主任及家长沟通;

(7)按要求对学生的寝室布置进行指导和规范。

5.2.2校园内零星维修及临时性劳务

(一)日常巡视检查管理

(1)定期巡查校内设施设备,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巡查中发现场所、设施、设备等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报学校总务处。

(3)对师生员工的报修,及时登记维修,小修不过夜,大修承诺限期修结,并做好反馈。

(二)日常维修服务(维修材料由学校提供)

(1)照明负载:每天检查校内外照明设施,保障校内所有开关电器设备(照明、景观照明、线路、开关、插座等)正常运行。节约用电,定期巡查,排除隐患,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不超过2小时的维修承诺。

(2)电器设备:保障校内所有小型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

(3)用水设施:保障校内的正常供水和用水。节约用水,对水管、水计量表、积水坑水泵、龙头、阀门、上下管道等实行定期巡查,清障维护,防冒滴漏,发现故障,即查即修(更换)。

(4)门窗桌椅家具:保障校内所有门窗、桌椅、玻璃、锁具、黑板、厨柜等(含教学用)家具能正常使用。对一般损坏要求能修理,对严重损坏要求及时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紧急处理。

(5)供排水系统运行维护到位,对校内所有排水、排污设备、设施做好维修养护。每周检查校内排水排污设备设施,保障水管、阀门、水泵、上下管道运行良好,无漏水,保持设备正常工作。

(6)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到位,制定《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标准作业规程》和《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组织实施且做好安全巡检台账。尤其对校内所有配电箱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养护,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二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接线可靠,箱内整洁无尘,漏电开关检测完好,并按学校职能部门要求做好漏电开关等的维护巡查记录。

(三)应急处理

处理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应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停水停电、水管爆裂、污水满溢、雨雪极端气候灾害等。要求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生情况应及时报告,迅速反应,采取措施,及时向学校通报;每天应有全天候值班人员应对应急处理。

(四)临时性劳务

配合学校临时小型的搬运服务、教材作业本分发、校内物品转移、会务等。

5.2.3校园环境保洁

(一)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1)每周一至周六7点前完成主校门、主通道的卫生清洁工作(重要活动视情况进行调整)。

(2)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1 件。

(3)绿化内大件垃圾≤1 件。

(4)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二)校内楼栋

每日定时对楼栋(含教学楼、办公楼、科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地下车库、厕所等所有公共区域及各个楼栋会议室进行保洁,需要时及时进行管道疏通。要求:

(1)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3)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4)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5)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6)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7)会议室内设备、桌椅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8)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厕所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9)会议室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10)室内空气无异味;

(11)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2)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13)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三)虫害控制:校园环境治理,老鼠、苍蝇、蟑螂、白蚁等治理。

5.2.4校园绿化养护

(一)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二)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三)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四)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

(五)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校方室内及公共区域的盆栽、绿植进行浇水和养护。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见附表。

(5)承担因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乙方人员被迫采取断然紧急措施所产生的财产损坏等损失。

(6)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突发或应急事件发生时,乙方要及时处理校内所有设备设施出现的问题。

2、乙方服务人员应着装统一,标识鲜明,佩戴工作证上岗。

3、乙方服务人员应文明用语、举止得体。

4、服务期限内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立即解除乙方服务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5、乙方派到学校的服务人员的劳动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和保险及员工健康、安全、治安等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且不得在学校范围内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

7、鉴于学校的工作特点,乙方维修服务工作不得因节假日和双休日而中断(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须书面提交维修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具体上班时间等服务方案),寒、暑假根据学校维修安排正常上班。

8、乙方应自觉做好节电节水工作,并无条件配合处理好各项突发性工作。对浪费水电等行为,学校将按相关管理细则处理。

9、如果乙方服务人员与师生发生纠纷,乙方应主动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追究相关有责服务人员。

10、学校可提供集体住房,住宿水电费用中标单位自理。

11、因物业公司责任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

12、如遇学校重大活动,乙方应加强管理,密切配合学校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双方都不承担因救灾抢险(如救火等)采取的紧急措施所损坏的本物业相关部位、财物等的责任。

7.4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由于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撤出本项目或未按期向甲方移交本合同约定的资料或物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整,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5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7.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长沙市明德天心中学物业服务。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内容要求乙方履行服务内容。如有服务内容不合格,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达到服务合格为止,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届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8月15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11.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均可以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通知的送达途径,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所留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做的通知均视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被拒收、被他人签收的情形);任何一方变更上述信息的,应当通知另一方,通知未送达另一方之前变更无效。若因本合同产生诉讼的,各方所留地址亦可以作为己方接收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以下无正文)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木莲冲路与新姚北路交界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南山大道3186号明江大厦C单元五层506室
法定代理人:匡拥军法定代理人:张朔
委托代理人:朱任威委托代理人:刘岳青
电话:0731-********电话:139*****371
传真:073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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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物业管理考核要求及考核细则表(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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