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合同段 | 施工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排名 |
A1 | 白水县信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德鑫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省渭南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A2 | 白水县通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567155.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白水县恒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568972.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嘉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569246.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A3 | 白水县通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白水县恒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嘉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A4 | 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凯达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 *******.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A5 | 陕西永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榆林市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日,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渭南市公路处、白水县交通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13—*******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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