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开采运输服务一体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霍山县】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开采运输服务一体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信息时间:2022-08-23
一、项目编号:DBSGC-2022-010/JG2022-01-1487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开采运输服务一体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
中标(成交)金额:13.3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开采运输服务一体化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基建工程、矿山开采、矿石运输、绿色矿山建设、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及其他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21.8年(包含矿山基建期为1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桂东、王威、方堃、陈玲、金祥、项允、李传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132*****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64-*******/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飞电话:132*****127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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