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甲供集中拌合料临建设施项目钢构件、彩钢瓦及采光瓦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甲供集中拌合料临建设施项目钢构件、彩钢瓦及采光瓦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贵阳城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延伸段甲供集中拌合料临建设施项目钢构件、彩钢瓦及采光瓦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CFXMGSDL-2022-025)已于2022年8月16日14:30在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总得分 | 排名 |
1 | 贵州汉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 | 95.59 | 1 |
2 | 贵州坤鹏宏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4 | 77.99 | 2 |
3 | 贵州赵郝翔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35 | 77.34 | 3 |
中选结果公示至2022年8月20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竞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地址: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富力中心A2栋15楼,电话:085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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