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乡镇成交公示】金安区消防大队四层钢结构训练塔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安区】【乡镇成交公示】金安区消防大队四层钢结构训练塔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2-08-24
金安区消防大队四层钢结构训练塔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ZJJS-018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消防大队四层钢结构训练塔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攀拓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67号12号楼18层1801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金安区消防大队四层钢结构训练塔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为钢结构训练塔、攀爬横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作、运输、安装及验收。 项目负责人:黄海涛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恒珍、谢正秀、何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釆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査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龙舒路以南
联系方式:137*****95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6楼1621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单
2、相关服务承诺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二轮报价单.pdf 附件: 相关服务承诺.pdf
招标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