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中标
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中标
项目名称: | 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 ||
项目法人: | 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包河区大圩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8-01 17:49:08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农林水务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农林水[2020]55号、关于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BBG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BB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大圩镇沈福村,是连接沈福村与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道路,主要服务于景区内的旅游观光车及出入景区的小轿车。起点与现状 4.5m 宽沥青砼路平交,沿现状老路自北向南延伸,终点与现状 5.0m 宽沥青砼路平交。总长度约 744.43m。随着旅游景区的发展,本项目的建设迫在眉睫。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土方工程、路基加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灯、标识标牌、绿化提升改造、防撞护栏等配套工程。项目预算为797.51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797.51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的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 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范围内土方工程、路基加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灯、标识标牌、绿化提升改造、防撞护栏等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2.10 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且负责施工的企业,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进行项目投标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2日00:00至2022年08月24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环圩西路交口东南侧
邮 编:******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邮 编:******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2BBB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8月24日
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古城镇老政府大院三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捌拾壹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00 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9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安徽华运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五州商城D区2幢211、225、226、227、22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捌拾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叁角贰分(¥*******.32 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9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河区大圩镇生态田园综合提升-园区道路提升工程(沈福路南段道路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金葡萄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环圩西路交口东南侧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王寅琦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29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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