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望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望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0090-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发展集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009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望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采购 互联网信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项目

次数

数量

内容

单价(元)

合计(元)

1

老年信息管理

1次/年

10万人

对全区60岁以上(含60岁)老年人及相关人的部分信息按要求进行采集、核对、建档、更新、管理与维护,确保用户信息完整率、准确率达到90%以上。

*****

*****

2

为老服务热线

24时

365天

夏季8:00—23:00冬季8:00—22:00,每天服务热线人工值守。节假日不休息。全年呼入呼出电话总量达到*****次以上。

******

******

3

养老服务机构巡查与督导

4次/年

对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所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未来新建养老设施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管理与维护;每季度对养老设施进行一次巡检督导,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监管率全部到位。

2500

*****

4

服务资源管理

全年

14个街镇

对全区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按14个街镇和社区网格化方式对社会服务资源分类整合、管理、培训与服务等,一年集中培训1次,网点现场培训4次。

*****

*****

5

信息统计分析

2次/年

/

对养老服务综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全区养老服务情况及养老资源配备进行统计分析,出具望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报告。

2500

5000

6

系统升级运行维护保障

/

/

对照民政局工作需求每年对系统应用进行新增需求分析及开发升级,每季度对数据进行备份,每天对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每月组织对居家与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与质量宣传贯彻、检查等,确保全年无系统安全事故发生。

*****

*****

7

基本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监督

/

/

对基本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过程及效果进行跟踪、监督、记录。

*****

*****

8

对养老机构和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实时监控和监督

/

/

对已将监控视频接入到信息平台的养老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对全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日常运营管理机制,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

*****

9

公益活动及其他费用

/

/

全年不少于5次支持各服务网点开展传统节日主题公益活动等。

5000

5000

10

养老服务宣传

/

/

运营望城区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相关政策和本区域内养老服务活动。向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业务主管单位推送并刊登不少于4次宣传报道。

*****

*****

小计:******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7-08 ——2023-07-01

3.2 履行地点:望城区雷锋养老服务中心三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服务内容,由乙方亲自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凭验收报告乙方开具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上次运营费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凭验收报告乙方开具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上次运营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凭验收报告乙方开具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上次运营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凭验收报告乙方开具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上次运营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湖南发展集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787*****0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合同标的中服务内容约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合同标的中服务内容约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合同标的中服务内容约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按合同标的服务内容约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任何对本协议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望城区行政中心1楼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友谊阿波罗大厦2708房
法定代理人:王涧波法定代理人:黄志刚
委托代理人:李伟委托代理人:吴雄伟
电话:0731-********电话:0731-*****179
传真:0731-88080009传真:0731-887892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平台 社区养老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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