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结果公告[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结果公告[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三、 采购项目编号:PR002*****7202208TY0002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其他-网上服务市场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5日
七、 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合计(元): ******.26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2021年物业管理 | 通过竞价择优选取一家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 平方 | ***** | 38.73 | ******.26 |
服务要求或商品基本概况: /
失败原因: /
八、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3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24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2、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3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6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1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12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3、供需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放弃成交结果的,可重新启动或取消采购任务,对双方不做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其他事项:
/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幸建军
联系电话:0572-*******
传真:/
地址:湖州市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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