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阳江西干流江城管辖河段2014-2015年度河道采砂工程第一标段(1-2采区)中标结果
漠阳江西干流江城管辖河段2014-2015年度河道采砂工程第一标段(1-2采区)中标结果
中标结果公示 | ||||
公示日期: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3日 |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漠阳江西干流江城管辖河段2014-2015年度河道采砂工程第一标段(1-2采区) | ||
2 | 招标编号 | JCHS(2015)第01号 | ||
3 | 招标人 | 阳江市江城区恒财河砂经营有限公司 | ||
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5 | 中标人 | 阳春市八方建材有限公司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
7 | 中标价 | 22.70元/m3 | 承诺工期(日历天) | |
8 | 质量安全承诺 | 文明施工承诺 | ||
9 | 姓名 | 岗位职务 | 技术职称 | 备注 |
项 | ||||
目 | ||||
管 | ||||
理 | ||||
班 | ||||
子 | ||||
人 | ||||
员 | ||||
组 | ||||
成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阳春市八方建材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阳西县雄运河沙开采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阳西县和合沙石有限公司 | |||
说明:1、本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2、在公示时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3、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个人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 ||||
4、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招标人)、****-*******(监督单位)、****-*******(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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