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垭路(1.5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第三合同段工程预中标结果

南垭路(1.5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第三合同段工程预中标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 贵阳市南垭路(1.5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第三合同段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 已于2015年 1月30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0906.458997
中标工期:427(天)
项目负责人:王锡军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壹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京********0444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0820.077256
中标工期:427(天)
项目负责人:曾锋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2261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80917.463259
中标工期:427(天)
项目负责人:陈加升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883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2月2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SOHO G座 6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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