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公共服务)预中标结果

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公共服务)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招 标 人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2-2 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纳雍县城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公共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海南佳上投资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9.78分





报价

《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04版)及配套文件计价标准的1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颐中建筑安纳雍新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 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4.98分





报价

《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04版)及配套文件计价标准的99%。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纳雍金诚置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 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4.47分





报价

《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04版)及配套文件计价标准的99%。

公 示 期

2015-2-2至 2015-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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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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