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托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托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26
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托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FJJF[GK]*******_1_913*****096******J_5108)
一、合同编号: [3500]FJJF[GK]*******_1_913*****096******J_5108
二、合同名称: 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托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合同包 [3500]FJJF[GK]*******_1_913*****096******J_5108 )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500]FJJF[GK]*******
四、项目名称: 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托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福建教育学院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联系方式: 059*****62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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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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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 1,080,000.00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提供15个月保安服务
履约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8-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一 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托管项目 技术和服务承诺 一、项目概况 1.1我公司为福建教育学院提供全天侯安保服务,推进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服务社会化、规范化、精细化。 1.2本项目为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校园占地面积约53亩,建筑面积约*****㎡。 1.3校内共有4栋办公楼、1栋教学楼、1栋图书馆、1栋餐饮楼、3栋学员宾馆楼、7栋教工宿舍楼等建筑;设有1个校卫队办公室、2个门卫值班室、1个监控室(消控室)、3个机动车停车场约150个机动车位。 1.4本项目计划托管7个岗位保安,包含全职项目经理1个岗位,保安队长1个岗位,东门2个岗位、西门1个岗位,监控室1个岗位,巡逻1个岗位。 1.5福建教育学院按月向我公司付托管费。我公司负责包括:员工工资(包含员工福利、社医保等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险、节假日加班费等)、日常办公设备、防暴器材(钢叉、盾牌、甩棍、橡胶棍、手电、手套、防刺背心、头盔)、对讲机、保安服装、员工培训等费用。 二、技术和服务承诺 2.1、托管服务范围 2.1.1负责福建教育学院校园(含生活区)的安全保卫、防恐防暴、公共秩序维护、交通与车辆管理、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 2.1.2负责东西两个校门的门卫值班(东门岗需配置至少2人,24小时值班;西门岗需配置至少1人,05:30-23:00值班)。按采购方管理规定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收取机动车停车费等;维护周边治安秩序。 2.1.3负责校园24小时安全巡逻,每小时安排至少一名保安按采购方制定的路线进行巡查,夜间22:00以后按管理规定对各办公楼、教学楼进行巡查。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禁止在教学区域吵闹喧哗,处理乱停乱放的车辆,清理所有进入校园的共享单车,及时发现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立即上报。 2.1.4负责监控室24小时值班;负责校园110接警及应急处置。 2.1.5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防爆防恐、灾害逃生、安防技能等培训演练,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2.1.6对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应有预案,及时发现处理消防和治安方面的事故苗头,妥善解决并消化与技防的矛盾,处理不了的事务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院保卫处。 2.1.7接受公安部门和院保卫处的业务指导、调度指挥和检查监督。2.1.8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执行方案和有关管理制度,报保卫处同意后执行。 2.2 保安员基本要求 2.2.1所派驻保安员必须政治可靠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知识,能使用基本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保安员要求:1.6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20周岁至45周岁的男性公民,全部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并取得由公安部门或职业技能中心颁发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 2.2.2东门早、午班(7:00-23:00)门卫保安要求:1.75cm以上、25-40周岁、五官端正、形象佳,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 2.3 岗位设置与职责 2.3.1岗位设置 东门每岗至少2人,西门岗每岗至少1人,巡逻岗每岗至少1人,监控室每岗至少1人。另设项目经理1名,保安队长1名。详见下表: 岗位 每岗(最低配置) 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 1人 与学院上班时间同步 保安队长 1人 19:00-次日7:00 东门岗 2人 24小时值守 西门岗 1人 5:30-23:00 监控室 1人 24小时值守 巡逻 1人 24小时值守 2.3.2基本职责 2.3.2.1门卫保安 (1)东门岗、西门岗负责轮流立岗执勤(立岗时间7:30-9:00、11:00-12:00、14:00-15:00、17:00-18:00,下午执勤时间遇夏令时延后半小时); (2)对进出校园的车辆、来访人员进行审查、登记,不符合学院规定的车辆和行人不予以放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入内,禁止共享单车和无关闲杂人员进入校区; (3)根据学院要求收取机动车停车费。 (4)维持大门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不准未经批准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发放传单等。 (5)保持岗亭及周边卫生干净整洁。 (6)遇暴恐分子要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应对,并及时上报。 (7)根据防疫要求,严格进校人员的各项检查工作。 2.3.2.2巡逻保安 (1)做好公共区域24小时安全巡查,每小时按学院制定的路线和点位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巡查,夜间22:00以后还要巡查教学楼、办公楼等楼内安全情况。 (2)巡查中及时发现并处置盗窃、火灾、打架斗殴、暴力恐怖等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3)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禁止在教学区域吵闹喧哗,处理乱停乱发的车辆,清理所有进入校园的共享单车; (4)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禁止未经批准在校内乱设摊点。发现反动标语、宣传物等及时清理收集证据并报告。 (5)发现住户有装修的,要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确认装修业主已经在后勤办理相关手续。 (6)发现校园内有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以及住户将衣服、被服等悬挂到校园教学、办公区域的,要及时处理并报备。 2.3.2.3监控中心(消防中控室)保安 (1)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或五级)及以上证书,责任心强,熟练操作电脑,反应灵敏,善于捕捉、发现、分析可疑目标,准确地联动巡逻保安赶到现场处置。 (2)实时记录监控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台账记录登记,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资料保存连续完整,以备调用。 (3)经院保卫处批准,为学院教职工、警方等提供视频查询。 (4)能熟练的使用烟感报警系统、红外防入侵系统、悉知各个报警器的分布点位,操作流程, 及时处理、上报、并完整记录火灾警报。 (5)及时接听校园110值班电话,并记录相关来电报警信息,处理、反馈及上报来电问题。 (6)熟悉各类预案的工作程序,能够协助学院安全保卫部门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3.2.4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须有5年以上相关从 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项目经理应作为全职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周工作日选休一日)参与学院考勤,全面做好校卫队考核工作。 (3)项目经理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或五级)及以上证书,五官端正、形象佳,具备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校卫队员培训和演练。 (5)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和调度,与保卫处保持密切沟通协调,根据保卫处意见和要求及时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确保高效优质完成任务。 (6)做好校卫队管理与日常考核,整理所有校卫队日常工作台账和考核材料,按月提交学院保卫处存档。 (7)在保安队长夜间执勤休息期间,住校负责夜间校园安全工作(19:00-次日7:00)。 2.3.2.5保安队长 (1)协助项目经理管理保安队伍,主要负责夜间19:00-次日7:00的各岗位保安工作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须有5年以上相关从 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或五级)及以上证书,五官端正、形象佳,具备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和调度,与保卫处保持密切沟通协调,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校卫队管理考核和培训演练等工作。 2.4 其他承诺 2.4.1我公司会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与所有派到福建教育学院的服务人员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各类保险。服务人员出现的一切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安全、工伤、劳动纠纷等)由我公司自行负责解决,与福建教育学院无关。若我公司违反此规定及约定,造成福建教育学院损失及费用支出的,我公司会予以全额赔偿。 2.4.2项目采取综合考评制(考评方案作为合同附件),考评结果与当月托管理费挂钩。 2.4.3保安公司在合同期内,月考核出现1次考核为“差”的,更换项目经理;如出现2个月考核为“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托管合同。中标人须维持项目运营直至采购人重新招标的服务团队进驻为止。 2.4.4如福建教育学院遇有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等需要临时增加安保力量的,我公司需调度其他安保人员配合完成工作。增派人员每岗200元(8-12小时)计算劳务报酬。 2.4.5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的原因而导致福建教育学院设备、物品破损、或其他损失的,我公司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6所有驻点人员须由福建教育学院保卫处审核条件并面试考核同意后方能上岗。若项目人员不能符合约定标注的,福建教育学院有权拒绝任用。在服务过程中,如福建教育学院发现我公司派出的保安人员不称职的,我公司应在接到福建教育学院书面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若发现员工存在偷窃、打架等恶劣行为的,我公司必须无条件立即更换保安员,并负责赔偿福建教育学院损失。 2.4.7我公司不能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凡更换新人均应事先征得福建教育学院保卫处同意。所更换的新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我公司须向福建教育学院支付2000元补偿金。 2.4.8在商务部分中因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的评分条件获得加分的,在中标签订合同时,我公司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进行配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项目经理不符合投标时承诺的条件的,我公司须向福建教育学院支付*****元补偿金,若其他人员不符合投标时承诺的条件的,我公司须向福建教育学院支付5000元/人的补偿金。 2.4.9未尽事宜按福建教育学院的需求,及时沟通配合,完成好工作。 福建明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二 福建教育学院保安托管服务考核奖惩方案 为保障保安公司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类型 1、被考核对象:保安公司在学院工作的所有人员 2、考核类型:月度考核,每月一次 3、考核执行人:福建教育学院保卫处 二、原则 1、公开性原则:考评标准、考评程序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并公开。 2、客观性原则: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避免掺入主观性因素和感情色彩。 3、时效性原则:考评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考评数据要求与考核周期相吻合,而不该将本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当期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绩效和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实行基分扣除制度,原始基分100分,由保卫处根据考核内容,填写考核扣分记录。 考核项目 考核办法 评分 1.员工配备情况 1.1员工不符合年龄、学历、业务技能等用工标准的,每人扣5分,并扣500元; 1.2每月更换超过一名员工的,从第二人起每换一人扣1分,并扣300元; 2.员工服务情况 2.1员工未按要求着制服和佩戴腰带等执勤器材的,扣1分,并扣50元/人次; 2.2门卫、岗亭等值班区域,反恐防暴设备配备不齐、杂乱摆放、使用产品等情况的,扣2分,并扣200元/次; 2.3员工不注意个人卫生和形象,执勤期间着装不齐整、衣服脏乱或身上有异味的,扣1分,并扣50元/人次; 2.4员工上班时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聚集他人长时间闲聊的,扣1分,并扣50元/人次; 2.5员工在岗期间出现看报刊、玩手机或睡觉等(15分钟以上时间)影响工作和形象的行为,扣5分,并扣500/人次; 2.6值班区域物品乱摆放、桌面脏乱、有异味,地板烟头、纸屑等垃圾乱扔的,扣1分,并扣50元/次; 2.7员工在上班期间饮酒、打牌的 ,扣3分,并扣300元/人次 2.8员工与教职工、住户或访客等因工作原因发生激烈争吵、不听劝阻的,扣3分,并扣300元/人次;发生打架斗殴的(正当防御除外),扣5分,并扣500元/人次 2.9对保卫处的管理要求,公司未能认真贯彻执行的,以及员工不能积极配合公司和保卫处工作要求,消极怠工、态度恶劣的,扣3分,并扣300元/人次。 2.10员工在考核或实际工作中,对学院主要人员不认识、不熟悉的,扣3分,并扣100元人次。 3.员工职责情况 3.1保安职责范围存在的明显安全隐患未发现、未上报的,扣3分,并扣300元/人次。 3.2门卫保安(含后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立岗执勤的,扣1分,并扣100元/人次。 3.3车辆收费弄虚作假或私自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索要财物的,扣10分,并扣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该直接辞退。 3.4进入校园的临时车辆,未能按要求核对访客并做好记录的,扣1分,并扣100元/人次。 3.5未对校园内及大门周边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导致校内及大门周边车辆乱停放的,扣1分,并扣100元/人次。 3.6未对校园及周边秩序进行维持管理,导致校园及周边出现未经许可的摆摊设点、分发广告传单现象,或出现悬挂、张贴的广告、标语等为能及时汇报处置的,扣2分,并扣200元/人次。 3.7未阻止推销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校内的,或未阻止共享单车进入校园的,扣1分,并扣100元/人次。 3.8不能熟练操作监控、烟感报警设备的,或设备故障当天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并扣200元/人次。 3.9未经保卫处许可关闭监控、报警系统、删除监控影像资料以及报警记录的,扣5分,并扣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直接辞退。 3.10监控室保安在听到烟感报警2分钟内,无法及时正确处置的,扣5分,并扣500元/人次; 3.11未按规定时间、点位、路线进行巡逻的,巡逻次数不够的,或巡逻未认真填写记录的,扣1分,并扣100元/人次; 3.12巡逻工作走过场,安全隐患明显而巡逻人员未能发现并处理或报告的,扣3分,并扣300元/人次; 3.13巡逻保安等在接到火灾报警(含烟感报警)5分钟内,不能赶到现场进行有效处置的,扣5分,并扣500元/人次; 3.14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带的,扣5分,并扣500元/人次; 3.15紧急事件或演练中,保安在接到通知后,不能在5分钟内迅速打开消防通道道闸的,扣5分,并扣500元/人次; 3.16监控室应急报警电话无人接听或出现10分钟以上时间空岗的,扣5分,并扣500元/人次; 4.员工考勤情况 4.1员工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的,扣1分,并扣50元/人次;超过半小时或执勤期间长时间空岗的,扣2分,并扣100元/人次;缺岗一天的,扣3分,并扣300元/人次。 4.2擅离职守,致使岗位空岗超过15分钟的,扣1分,并扣50元/人次;超过30分钟的,扣2分,并扣100元/人次 4.3无故不接听值班室电话及对讲机的,扣1分,并扣100元/人次。 5.加分情况 5.1员工工作期间见义勇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效处置灾害险情等突发事件、有效制止或处理校园治安暴力事件、发现校园及周边黑恶乱象线索等,可酌情加5-20分。 5.2公司能面向学院教职工、培训学员、校园保安等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演练的;为学院争取到上级单位安全管理类荣誉的;团队或个人受到师生员工、住户等书面表扬的;可酌情加5-10分。 5.3其他可加分和奖励情况。 6.管理情况 1.1管理人员未能严格做好员工日常考核、考勤的,未能提交日常考核表的,每周扣2分,并扣200元; 1.2管理人员未能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每月未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未提交培训记录的,扣2分,并扣200元; 1.3管理人员每周应召开全体员工周例会,未能提交例会记录的,每周扣2分,并扣200元; 1.4对保卫处的管理要求,未能认真贯彻执行的,扣3分,并扣300元/人次。 1.5公司未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未能提供本项目员工月度考核奖惩情况的,每月扣5分,并扣500元 四、有关说明 1. 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考核中出现以上扣减情况的,直接扣减保安公司的月托管费。 2.保安公司在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学院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连续两月分数低于60分的,学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所有员工要符合学院招标用工标准,经保卫处面试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未经保卫处同意的不予核算工资。 4.烟感报警处理,灭火应急处理等,若因员工未能按要求处置,对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托管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
标签: 保安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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