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宁•新秀公寓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预中标结果
振宁•新秀公寓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预中标结果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振宁?新秀公寓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人招标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截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振宁?新秀公寓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人招标
二、项目编号:GDHL(ZB)*******G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四、截标日期:2015年1月26日09时00分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甘太仕、周新锋、高冬瑜、吴世玲、郑香金。
六、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月10日(七个工作日)
七、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熙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按项目总投资7%收取代建利润,按项目总投资的2%收取代建管理费。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康博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按项目总投资7%收取代建利润,按项目总投资的2%收取代建管理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九、质疑、投诉: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
3、联系人及电话:陈康
4、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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