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社区场地平整及围墙中标结果
胜利社区场地平整及围墙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YQCT-CG-*******
二、项目名称:乐清胜利社区场地平整及围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00(元) | 乐清市申达建筑垃圾清淤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翔云东路188号海上明月花园2幢1单元202室 |
2.废标结果:
乐清市百勤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技术资信文件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发现乐清市百勤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提供了共15辆工程车,其中有一辆工程车的持有人为乐清市启弘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但未提供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第2点设备配置要求“至少提供10台以上履带式挖掘机(参考型号200及以上)、15辆工程车(核载重量15吨及以上、车辆须符合乐清市综合执法局要求具有GRPS定位和监控)、1辆道路清扫车辆。说明:供应商投入本项目设备可以自有或租赁,投标时运输车及设备须提供以下材料:★1)如车辆自有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设备提供购买发票(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如车辆租赁的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产权单位的租赁协议(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设备租赁的需提供产权单位的租赁协议及产权单位的购买发票(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不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乐清市百勤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乐清市德森运输有限公司:在技术资信文件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发现乐清市德森运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建设工程消纳协议,未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用于本项目消纳的消纳点测绘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7)依法消纳:“▲(7)依法消纳:采购人不提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投标单位须自行合法消纳,投标时须提供具有20万m3以上(消纳场所不得超过三个)消纳能力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消纳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①消纳场合法审批资料(须体现消纳方量,若无法体现方量则须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用于本项目消纳的消纳点测绘报告);②消纳协议及消纳场合法审批资料(审批资料须体现消纳方量,若无法体现方量则须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用于本项目消纳的消纳点测绘报告);③建设工程消纳协议及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用于本项目消纳的消纳点测绘报告;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中的一项材料即可。” 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乐清市德森运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乐清市杰顺运输有限公司:在技术资信文件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发现乐清市杰顺运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消纳场合法审批资料不全,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7)依法消纳:“▲(7)依法消纳:采购人不提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投标单位须自行合法消纳,投标时须提供具有20万m3以上(消纳场所不得超过三个)消纳能力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消纳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①消纳场合法审批资料(须体现消纳方量,若无法体现方量则须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用于本项目消纳的消纳点测绘报告);②消纳协议及消纳场合法审批资料(审批资料须体现消纳方量,若无法体现方量则须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用于本项目消纳的消纳点测绘报告);③建设工程消纳协议及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用于本项目消纳的消纳点测绘报告;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中的一项材料即可。” 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乐清市杰顺运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乐清胜利社区场地平整及围墙项目 | 乐清胜利社区场地平整及围墙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分阶段实施,一期(4/5/6/7/8/9号地块)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二期(3号地块)服务期限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招盘,金珍林,邱韩,何敏,朱龙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乐扬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7幢20楼
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
联系方式:137*****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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