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龙潭镇数字乡村建设项目(YOY22C0002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酉阳县龙潭镇数字乡村建设项目(YOY22C0002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包号:1
供应商名称: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825,180.00元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龙潭镇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整体以“1+5+N”的体系架构,包括一个平台、五大领域、N项应用。1.一个数字乡村平台,提供统一平台入口,各分项系统的整体集成,负责所有数据的统一呈现管理。2.五大领域,包含产业兴旺、乡镇治理、组织振兴、乡村文旅、人才振兴。3.N项应用,即便民产物交易、区域型电商平台、水肥一体化系统、溯源系统、违停管理系统、车位管理系统、人脸识别分析、乡村党建、文旅大数据分析平台、智 | 1.数字乡村平台服务要求提供乡镇概况、大数据中心、党建平台、网格化精细管理、疫情防控、电商平台、土壤墒情检测、灾情、苗情监测系统、水肥一体系统、溯源系统、政务管理系统、智慧旅游平台、乡村教育、道路违停系统、路边停车系统、人脸识别对比分析系统、文旅大数据平台。服务要求需具体承载于酉阳县龙潭镇数字乡村建设服务中,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 项目中标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服务环境搭建工作。 | 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2.成交供应商服务实施完毕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3.成果需满足等相关规划及规范。 |
包1:李作富,石勇,冉江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
代理服务费总计:*****.0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沈文祥
采购人电话:189*****811
采购人地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龙泉社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昕
代理机构电话:177*****55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8幢7-15/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昕
项目联系人电话:177*****550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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