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成交公示】霍山县淠阳湖公园管理养护项目(2022年度)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霍山县】【成交公示】霍山县淠阳湖公园管理养护项目(2022年度)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一、项目编号:ZFCG-2022-049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淠阳湖公园管理养护项目(2022年度)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北路1号4-4-101号
中标金额:76.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淠阳湖公园管理养护项目(2022年度) 服务范围:霍山县淠阳湖公园,北至淠河东路南至迎驾大道淠阳湖南入口、东至经六路、西至幽芳河,管理总面积******平方米。管理内容包括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公园内设施设备保洁维护、 公园内一切安全管理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12个月(合同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白龙玉、胡金飞、孟亚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发改价格*******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费金额1.15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和霍山县住建局16楼,联系电话:199*****909、156*****2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霍山县政务区
联系人:孟亚俊
联系方式:156*****22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徐成武
联系方式:0564-*******/199*****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成武
电 话:0564-*******/199*****9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一、项目编号:ZFCG-2022-049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淠阳湖公园管理养护项目(2022年度)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北路1号4-4-101号
中标金额:76.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淠阳湖公园管理养护项目(2022年度) 服务范围:霍山县淠阳湖公园,北至淠河东路南至迎驾大道淠阳湖南入口、东至经六路、西至幽芳河,管理总面积******平方米。管理内容包括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公园内设施设备保洁维护、 公园内一切安全管理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12个月(合同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白龙玉、胡金飞、孟亚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发改价格*******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费金额1.15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和霍山县住建局16楼,联系电话:199*****909、156*****2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霍山县政务区
联系人:孟亚俊
联系方式:156*****22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徐成武
联系方式:0564-*******/199*****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成武
电 话:0564-*******/199*****9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标签: 淠阳湖公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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