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包1)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包1)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JBT[GK]*******作者: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发布时间:2022-08-29 16:42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JBT[GK]*******-1)


一、项目编号:[******]JBT[GK]*******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JBT[GK]*******-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壹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二路79号A93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JBT[GK]*******-1 包1
福建壹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
其他农副食品
其他农副食品 壹戈食品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为主 1 ******* *******.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许丽容 (包1)
评审专家:陈庆斯,黄棋伟,刘宁,魏永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价为基数,[0―100]万元部分,按 1.5%收取;(100-500]万元部分,按1.1%收取;(500-10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JBT[GK]*******-1 包1 :*****
收取对象: 福建壹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海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提供的单位授权书、财务状况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低于技术项评审因素满分值50%,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供应期限为市财政经费部分(169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区街经费部分(397万)自2022年9月25日起1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2-*******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主、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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