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灌区(港口段)田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灌区(港口段)田间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灌区(港口段)田间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山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 8 幢 1008-1010 号
成交金额:*******.0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港口湾灌区(港口段)田间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宁国市港口镇境内,主要涉及到三个行政村分别为凉亭村、西村及山门村,主要施工内容为凉亭村新建350m的0.6*0.8m砼主灌溉渠、720m的0.6*0.6m砼渠道、700m的0.4*0.4m砼渠道;西村新建0.8*1.0m的砼排水渠道350m;山门村新建0.8*0.8m的砼主灌溉渠550m以及南边冲大塘整治工程等。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张郑伟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皖234*****6348。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德兴、薛磊、秦子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人民币*****.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水利局、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联系电话:136*****988、151*****27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水利局
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姜女士、136*****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151*****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李女士
十、附件
1、磋商文件.pdf
宁国市水利局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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