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党政便民服务中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区室内外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工程成交公告
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党政便民服务中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区室内外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ZX-2022-0830
2、采购项目名称: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党政便民服务中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区室内外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2年8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元) | 工期 | 质量 |
1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省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丹朱路与玄龄街交会处向南200米 | ******.00 | 25日历天 | 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焦二中(组长)、陈传运、全文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计取标准为成交价的1.5%。
五、成交发布的媒介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平桥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信阳市高新区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5*****11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北环路陆羽茶园8号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9*****5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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