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心医院医保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邵阳市中心医院医保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邵阳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全称):(乙方)湖南龙熹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医保管理服务平台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2]******

(3)项目内容:医保管理服务平台及相关服务,包括医院医保行为的事前提示(诊间审核)、诊断填报辅助、统计分析决策等。

(4)项目负责人: 刘凤云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00,000.00

大写:叁拾万圆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交付)日期:2022年8月18日前,完成日期:2022年 11月17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邵阳市中心医院

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服务,并向甲方提交整体服务方案,经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后确定最终方案。

2、服务形式以现场服务为主,其他方式包括电话、邮件指导、远程维护、技术交流方式等不限。

3、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处理响应。

4、免费服务期为系统上线之日起1年,系统上线之日起1年后进入付费维保期,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年度维保费为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叁万元整。

5、本合同价格不包括医院医保管理服务平台布署上线应用所涉及HIS厂商的接口开发费用。医院医保管理服务平台布署所需的服务器及相关网络设备由甲方自理。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平台建设费总金额的40%,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00 元)。

2、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平台建设费总金额的55%,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165,000.00 元)。

3、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平台建设费总金额的5%,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 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索赔条款   

(1)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   

同意甲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甲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设备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并保证甲方拥有该设备的相应软件永久使用权。

(4)乙方必须随机备齐所有商务及技术资证,因此缺陷引起的工商、税务、药监、技监、海关等部门的经济、行政处罚概由乙方负责。

2、未经约定的其它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谈判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两份,财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8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乾元巷36号(邵阳市中心医院)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香樟路支行

帐 号:8100 0037 3199 0000 01

附件:

需 求 清 单

功能模块

说明及要求

事前提示

事前提示

(诊间审核) 服务

1. 在招标人指定的工作站提供诊间审核服务,该服务的服务范围应包括医保管

理科、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

2. 该服务应根据医保的支付管理规定,在招标人涉及医保费用的流程中,提供实时提示疑点信息的服务,能对医师的诊疗行为进行实时辅助,提示判定违

规的依据。

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可大幅降低招标人因违规而被本地医保拒付的金

额, 减少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4.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允许该服务可以灵活应用于医保

/非医保病人,实现招标人对医保/非医保单据审核的灵活处理。

审核规则与医保管理机构保持一致,同步更新

1. 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所包含的审核规则内涵需要与邵阳市医保管理机构所使用审核规则完全保持一致,让医生诊疗符合医院现行医保或特有规定的报销

政策和审核规则,合理有效的避免医保拒付。

2. 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所包含的审核规则内涵需要根据邵阳市医保和省医保管理机构的审核规则变化同步更新,并要求更新需要在新规则正式启用的时间点之前完成。

诊断填报辅助服务

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要允许医生可以通过关键字搜索、拼音首字母搜索等方式,在系统界面展示相关的所有诊断中文名称、ICD 编码(或者在后台自动实现与医保局编码的比对和映射),方便主治医师在费用没有发生前准确填报标准诊断。

统计分析决策服务

1. 投标人的统计分析决策服务应能在事前和事中部分的数据基础上,为招标人提供按审核、按药品、按项目、按疾病分析、按科室等多种维度的分析,分析结果能以 EXCEL、饼图、柱状图、折线图等多种形式展示。

2. 投标人的统计分析决策服务应提供各项统计指标,并能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一定数量本地化的统计指标开发和定期统计招标人各项费用、数量指标,包括次均住院费用、药占比、检查费占比等,及时发现招标人的管理漏洞,加强内部管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保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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