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泥塘路(云龙大道-示范区边界)DN400给水管线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黄泥塘路(云龙大道-示范区边界)DN400给水管线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黄泥塘路(云龙大道-示范区边界)DN400给水管线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0日
给水安装项目设计施工总包合同
受理/预算编号:C-21--******
甲方: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株洲云龙大道88号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湖南省丰源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15号
法定代表人:唐文武
联系方式:186*****118
丙方(专业化管理单位): 株洲经开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云龙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威
联系方式:********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名称:黄泥塘路(云龙大道-示范区边界)DN400给水管线工程
二、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本工程联合评审项目定案范围的各项施工(附:工程预算表;注:合同签订前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财评、对审等资料,此范围则以上述综合资料为依据)
三、工程项目性质:本工程联合评审项目定案范围的内包工包料。。
四、工期:
1、拟定开工日期:年月日,有效工期50天。
2、施工条件未完全具备时,相应工作实施日期顺延(具体以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为准);施工条件具备后,工程实施。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作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影响进场施工;
(2)重大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累计八小时以上,影响施工;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工期延误;
(5)甲方未履行好自身责任,造成窝工、停工以及挂表连通、水表计量等发生争议等。(如需破占道办理、周边关系协调、合同签订等等)
(6)隐蔽工程开挖的偏差及变更;
五、甲、乙、丙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负责项目资金计划和预算的申报,及时落实各级财政性资金,筹措自筹资金。
1.2甲方尊重丙方专业化管理期内的管理权责,不直接干预专业单位工作。对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予以书面答复。
1.3甲方变更项目规模及目标,或对提交的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三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服务费。
1.4若甲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关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乙方有权暂时不提交当期的成果,直至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为止。
1.5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2.1按设计及有关规范施工;
2.2对工程预算范围的各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乙方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措施,如乙方人员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概与甲、丙方无关。
2.3乙方应当及时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如乙方与其工作人员发生劳动、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甲、丙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丙方责任
3.1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尤其是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办理工程破占道路施工许可证、及时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表后管道连通施工及相应信息准确提供等)的协调处理和落实,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2委派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协调、质量验收、工程进度协调,承包范围外发生的内容工程量签证等工作。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8)进行工程验收。
七、工程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依据:根据《预算评审报告》与《成交通知书》范围工程量价款暂按陆拾捌万肆仟元整¥******计取;其中设计费为:¥*****.21 元、工程费为:¥******.79 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乙方开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7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乙方实施通水前提供结算资料,甲方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定案,甲方按照定案金额支付清余款,乙方确认余款到账后再实施完成通水。
3、如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加、隐蔽工程以及甲方要求设计变更等,应由甲、丙双方重新核算并确认工程工期[预算范围工程量价款依据双方认定的变更资料,相应做出调整],工期日期相应顺延。
4、每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足额增值税有效发票。[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开具同属性等额发票,按现行国家税率标准设计类/建安类分别为:6%/9%; 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时作相应调整];需开发票类型:贰 [壹:增值税专用发票 、贰: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所在地址:株洲经开区;开票全称: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税号:********MB*******B ;企业/单位地址:株洲经开区 ;单位固话:;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
八、项目分项费用组成:
序号 | 分项名称 | 金额(单位:元) |
1 | 管道安装工程 | ******.27 |
2 | 管道附属工程 | ******.52 |
3 | 设计费 | *****.21 |
4 | 编制费 | 0 |
5 | 代收费 | 0 |
4 | 不可预见费 | 0 |
4 | 合同费用合计: |
九、违约责任:
1、甲方签订完成工程对应的《给水安装施工合同》和《城市供用水合同》后,乙方才可进行挂表通水。;
2、甲方未履行好自身责任,造成窝工、停工以及挂表连通、水表计量等发生争议等,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同时相应工期顺延;由于甲方相应合同未签订造成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3、甲方对合同中提供的开发票信息保证准确无误,如造成废票等情况由甲方负责;
4、丙方未履行自身职责,其损失由丙方负责;
5、因甲方原因造成终止施工,乙方按工程进度余额的70%退款给甲方,另30%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十、本合同甲方现场负责人谭 照 ,联系电话:138*****017 。
本合同乙方现场负责人陈峰,联系电话:130*****678 。
本合同丙方现场负责人汤志伟,联系电话:185*****116。
十一、通知
本合同所列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适用于非诉、诉讼(诉前保全、一审、二审、执行过程)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EMS或其他快递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 份,甲方贰 份,乙方贰 份,丙方肆 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附件:
1、工程款付款须知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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