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冠核酸检测信息化平台服务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冠核酸检测信息化平台服务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冠核酸检测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2AT480*****794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冠核酸检测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22AT480*****794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冠核酸检测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南路16号71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范围:新冠核酸检测信息化平台服务。

服务要求:

核酸检测平台可支持多种混采模式,如门诊患者混采应用、住院患者混采应用、住院陪护混采应用、院内职工混采应用,并能根据医院要求进行流程改造和功能配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丽、江永惠、田敏、夏传忠、王慧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10室,联系电话:055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51-********

标签: 新冠核酸检测 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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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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