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农业(留省)专项(品牌农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结果公告(包1)

品牌农业(留省)专项(品牌农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结果公告(包1)

品牌农业(留省)专项(品牌农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结果公告(包1)
项目编号:[3500]BYZB[DY]*******作者: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2-08-30 18:09


品牌农业(留省)专项(品牌农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BYZB[DY]*******-1)


一、项目编号:[3500]BYZB[DY]*******
二、项目名称:品牌农业(留省)专项(品牌农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
三、采购结果
[3500]BYZB[DY]*******-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世纪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电子城研发中心A2写字楼西四层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BYZB[DY]*******-1 包1
世纪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06
广告服务
中央电视台CCTV-1广告服务 中央电视台CCTV-1广告服务 2022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山福水,福农优品”10秒品 牌宣传,在中央电视台CCTV1《新闻30分》栏目后约12:32播出,播出10秒,播出35天,共计35次。 35 提供合格的服务 *******.00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肖伟 (包1)
评审专家:卢绳恩,谢志信,郑超光,郑岩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B、代理费用标准:代理费用按照合同包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成交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 收费费率标准为1.20%;成交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为0.64%。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账 号:131*****040******。 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BYZB[DY]*******-1 包1 :*****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转80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陈丽清、林海清
电话:0591-********转809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签: 媒体宣传 品牌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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