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媒体投放项目中标公告

高铁站媒体投放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铁站媒体投放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数据、多媒体通信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31日11:26
评审专家名单王淑华(经济)许姝彦(技术),不含采购人
总中标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承子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晓蕊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兆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18号(华府天地购物中心二楼联合办公)A3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沈承子024-********

一、项目编号:LNZF********-001(招标文件编号:LNZF********-001)

二、项目名称:高铁站媒体投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孙路李遂段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高铁站媒体投放北京丰台站灯箱,北京朝阳站灯箱.(1)广告投放的审批程序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2)广告投放期间应保证广告的无缺失及画面整洁,若广告出现损坏(广告画面破损、褪色严重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复或更换。
(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发布,具体以实际上刊时间为准。
(4)中标供应商须于广告投放验收时提供上刊报告,广告投放期结束后15工作日内提供下刊报告,广告投放期间,每个月提供一次媒体监测报告。
(5)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能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参与。
(6)中标供应商承诺免除首次制作费。
北京丰台站灯箱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1个月;北京朝阳站灯箱广告自广告正式投放之日起2个月。(1)北京丰台站候车厅检票口灯箱,单块面积不小于5平米;
(2)北京朝阳站出站通道灯箱,单块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淑华(经济)许姝彦(技术),不含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上下浮动20%收取,不足五千元按照五千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金晓蕊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兆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18号(华府天地购物中心二楼联合办公)A32室            

联系方式:沈承子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承子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媒体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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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兆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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