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1102调鉴字第124号选择机构结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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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1102调鉴字第124号选择机构结果告知 |
2022年08月31日 13:18 |
我院受理的原告刘庆美与被告朱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首选为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备选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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