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昌区对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

关于东昌区对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结合2021年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在东昌区范围内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经东昌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建议市自然资源局对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

2022年8月31日

标签: 矿山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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