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结果公告
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结果公告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价:
建安费:下浮率0.5%
设计费:298万元
投标工期:施工工期 1095 日历天,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价:
建安费:下浮率0.45%
设计费:305.45万元
投标工期:施工工期 1095 日历天,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价:
建安费:下浮率0.99%
设计费:300.45万元
投标工期:施工工期 1095 日历天,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中标结果公示自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毕节市七星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主管部门名称)(电话:0857-******* )投诉。
招标人:毕节嘉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79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5*****34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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