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第3轮)
双台子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第3轮)
【发稿时间 :2022-09-02 阅读次数:】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投标单位 |
1 | 安全服务 | - | 1 | 年 | ******.0000 | 辽宁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安全服务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双台子区辖区内四个住宅小区,分别为曙光小区、丽景小区、惠民小区、宏伟小区,安保范围为各个小区规划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对政府综合办公楼区域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项目治安状况良好;项目预算金额******元/每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盘锦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保安人员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具体规章制度。 (三)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四)中标人应对已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必须保证上岗保安员均持有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五)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六)中标人必须依法与保安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采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七)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两日内予以补充。 (八)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九)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十)中标人应为保安员配备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通讯器材与保安器械等装备。 (十一)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十二)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应对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 四、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 服务内容 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2、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3、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4、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岗位实行轮班制度,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保证每个小区在岗人员每天不少于4人。具体每个小区安保人员进驻时间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 2、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共 16 人,指定两名负责人。具体岗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配置。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经相关权威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2.身体健康,形象及气质良好,退伍军人优先,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双台子区辖区内四个住宅小区,分别为曙光小区、丽景小区、惠民小区、宏伟小区,安保范围为各个小区规划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对政府综合办公楼区域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项目治安状况良好;项目预算金额******元/每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盘锦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保安人员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具体规章制度。 (三)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四)中标人应对已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必须保证上岗保安员均持有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五)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六)中标人必须依法与保安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采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七)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两日内予以补充。 (八)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九)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十)中标人应为保安员配备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通讯器材与保安器械等装备。 (十一)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十二)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应对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 四、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 服务内容 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2、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3、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4、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岗位实行轮班制度,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保证每个小区在岗人员每天不少于4人。具体每个小区安保人员进驻时间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 2、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共 16 人,指定两名负责人。具体岗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配置。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经相关权威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2.身体健康,形象及气质良好,退伍军人优先,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 无偏离 |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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