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施工预中标结果

新安片区生态综合治理施工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 公示期: 2015年2月11日——2015年2月13日 )


项 目 名 称

巫山县2014年庙宇镇永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龙镇新安片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052431

招 标 人

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

158*****297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9*****700

庙宇永安一标段

第一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大明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万州区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重庆大明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143.685972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证

标段(合同段)

名称

庙宇永安二标段

第一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大明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昌宝建设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146.326087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证

双龙新

一标段

第一拟中标候选人

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渝云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拟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万州区昌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75.127495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诉受理部门

巫山县监察局

联系

电话

***-********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招标人: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单位公章)

2015年2月 10 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2015年 2月10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巫山县2014年庙宇镇永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龙镇新安片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4】2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中央和市级资金)以及群众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庙宇镇永安村、南溪村和长梁村,双龙镇新安村和黑龙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总面积0.56万亩。主要包括:新修生产便道600米,新建生产便道带沟2条773米,新修1.6米宽生产便道2条1667米,新修蓄水池3口200立方米/口;新建3.5米宽耕作道1条470米,新建2.5米宽耕作道4条1084米,新建支干渠5条1920米,新修人行桥1座等。

2.3、项目总投资:约663万元。

2.4、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70日历天(包含雨天和节假日)。

2.5、招标范围:巫山县2014年庙宇镇永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双龙镇新安片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各标段涵盖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其中:庙宇永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标段,双龙镇新安片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个标段。各标段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及投资规模如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庙宇永安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修支干渠3条(01、04、05)长1323米,新修2.5米宽耕作道2条(01、04)长432米,新建2.5米宽耕作道带沟1条(01)460米,合同估算价144万元;

庙宇永安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修修支干渠2条(02、03)条长597米,新修3.5米宽耕作道1条470米,新修2.5米宽耕作道2条(02、03)652米,新修人行桥1座,合同估算价146万元。

双龙新安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修生产便道600米,新建生产便道带沟2条773米,新修1.6米宽生产便道2条1667米,新修蓄水池3口200立方米/口,合同估算价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同一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三个标段按下列顺序依序开标和评标:庙宇永安一标段、庙宇永安二标段、双龙新安一标段。

3.3中标原则:本次招标按照上述庙宇永安一标段、庙宇永安二标段、双龙新安一标段的排列顺序依次进行开标和评标,如果同一投标人按照开标顺序成为前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仍继续参与剩余标段的评比,但不能成为剩余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19 日起,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标段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5年 1 月 24 日17时00分前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qq.com),所有疑问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5年 1 月 2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如果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2月10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31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巫山县高塘街道办事处广东中路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63号2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郎老师

电 话:158*****297 电 话:189*****700 023-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qwshchj@163.com

2015 年 1 月 1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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