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结果公告
瑞昌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结果公告
瑞昌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结果公告 |
2022年09月06日 15:52 |
瑞昌市人民法院 破产管理人选任结果公告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和江西景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告的管理人选任程序及标准,经过本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指定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和江西景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瑞昌市求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备选管理人为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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