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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闽侯县化肥减量增效和省级绿肥示范推广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闽侯县化肥减量增效和省级绿肥示范推广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1. 1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4. 4
    合同公告
    ******.jhtml">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闽侯县化肥减量增效和省级绿肥示范推广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022-09-06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闽侯县化肥减量增效和省级绿肥示范推广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DYZB[GK]*******-1)


一、项目编号:[******]DYZB[GK]*******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闽侯县化肥减量增效和省级绿肥示范推广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DYZB[GK]*******-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闽紫农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档案)、综合楼1层C34室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DYZB[GK]*******-1 包1
福建闽紫农业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闽紫6号 25KG/袋 1 ****** ******.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闽侯县江林云 (包1)
评审专家:陈善杰,张伟,郑平,肖淑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经采购人同意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货物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向中标人收取。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开户名:福建东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行 帐 号:118*****010******* 邮箱:*******@qq.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DYZB[GK]*******-1 包1 :*****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138*****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东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前进小区
联系方式:133*****11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翁明鸿
电话:133*****112


福建东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标签: 化肥减量增效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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