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的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2022-36-4494)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2年09月05日0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 |
招标编号 | GN2022-36-4494 | |
包号、招标内容 | 第01包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单位内的全部公务用车(含救护车、移动核酸检测车)的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范围: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保养、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 服务期限:3年。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巢湖市二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巢湖市林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维修项目折扣率 | 60% | 61% |
公示期:自2022年09月06日 至2022年09月0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2年09月06日
标签: 公务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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