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1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LNHY2022-DY002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泰山路8-7号102室
成交金额:429,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绥中县医院床位约655张,每年产生医疗废物约为100吨。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将绥中县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安全清运及处置。 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对清运人员进行医废相关知识培训,使清运人员能履行清运、交接职能,并与采购人做好医废的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等的登记工作等。2、供应商须对采购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3、供应商若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阻扰)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时,应在出现突发事件后2个小时内电话通知采购人,或在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传真和函件送达采购人。4、供应商须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类别提供存放医疗废物的周转设施,并确保无破损、渗漏,数量充足,能够满足采购人需要。5、收运、处置等行为应当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6、供应商须每月给采购人提供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利器盒等基本配备。7、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对自身安全负责,并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执行力。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地方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谢菲、谷利、张健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435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绥中县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西段27号
联系方式:苗科长(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178*****9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178*****9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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