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法院监控改造及存储升级采购项目

灵璧县人民法院监控改造及存储升级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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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法院监控改造及存储升级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人民法院监控改造及存储升级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诗联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灵璧县京华大厦二单元1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灵璧县人民法院监控改造及存储升级采购项目

序号

货物名称与型号

品牌

单位

单位(元)

数量

1

IP 磁盘存储阵列
VS200H

科达

******

2

2

拾音器
SC7-HD5L

快鱼

1000

32

3

摄像机 IPC2211

科达

1300

31

4

55 寸液晶拼接屏
XY-55A

鑫续影

单元

4000

4

5

安装支架

鑫续影

155

1

6

解码器
XY-5000

鑫续影

3500

1

7

操作台

定制

800

1

8

控制电脑 d700tc

华硕

4500

1

9

安装费及辅材

2300

1

10

系统集成费

3500

1

本项单价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守君(组长)、尚峰、陆淑影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181*****12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人民法院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西路交叉口北60米 

联系方式:储工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么工 181*****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么工 、储工(业主)

电   话:181*****125 、055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2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申请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请审核
    2022-09-07 16:44:57
    0天0小时32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改造及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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