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初设、概算评审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初设、概算评审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
中标通知书
招标项目编号:******KPDO011
福建省安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你方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参加的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预算评审服务中介服务项目投标,经公开随机抽取,被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共享储能电站1座,规模120MW/240MWh,投资估算6.6604亿元。拟安装70个1.725MW/3.72MWh子系统,共设置70个电池集装箱和35个储能升压变流升压一体机。拟布置1栋4层综合楼、1栋1层配电装置楼、1栋辅房,总建筑面积约4401㎡。拟新建220kv高压输电线1条长约2km。实际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具体根据相关规范及业主的要求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工作,中标单位需满足相应工程咨询资质要求,并按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对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其他费用、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概算编制深度、编制依据使用范围、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生产能力等)、建设标准、工程量、计价指标等内容进行审查,按期出具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报告,及时反馈评审情况,中标单位须依据业主及相关部门要求按期组织评审会,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报告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中标价: 本项目初设及概算评估的报酬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中关于评估收费标准下浮40%计收,该费用包含编制费、印刷费、评审会等为开展并完成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最终收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该项目的初设及概算总投资为计费基数进行相应调整。
工期: 总服务期为20个日历天。
项目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 符合并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对编制要求的内容和深度,且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项目负责人:李敬明,身份证号: 320*****790******* ,资格证书号: 咨登112*****00051。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本通知到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楼24层与我方对接并签订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9 月 6 日

标签: 配电网 评审 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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