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消耗性装备器材(第二批)中标结果
常规消耗性装备器材(第二批)中标结果
受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常规消耗性装备器材项目(第二批)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常规消耗性装备器材项目(第二批) 2.项目编号:TGPC-2014-A-1746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2.合同履行日期: 3.服务要求:提供所投产品5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12月19日 四、转变采购方式情况:本项目第9-11包由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废标。鉴于采购时间紧急,经采购人申请,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批准,第9-11包转为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常规消耗性装备器材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TGPC-2015-F-0051)以单一来源方式继续实施政府采购。 五、成交信息
六、谈判小组和监督员名单 1.谈判小组名单:胡兰、史殿举、王立国、王玉梅、张爱生、王丽芳、张英、臧筑华、曹明华、张虹 2.监督员名单:李志华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光 2.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峰,***-********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61 5.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十、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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