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惠州市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结果的通知
关于2022年惠州市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结果的通知
惠市住建函〔2022〕6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建市〔2022〕49号)精神,我局以双随机方式开展了2022年我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分为受检企业自查和市造价站组织专家核查成果文件两个阶段进行,共收到企业质量自查表56份,随机抽查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共20份。
经查,受检企业均有建立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但普遍存在招标代理企业将其他单位出具的预算造价成果文件直接转换格式并签章出具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的共性问题;部分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存在签章不规范、编审说明不完整、未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等问题(详见附件)。我局已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共发出提醒函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市造价站。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造价站将加大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和备案事项的抽查频次和覆盖面,优化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抽查制度,适时联动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规范我市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
(二) 通过本次检查,达到促使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发现不足、立行立改、总结问题、提高从业水平的目的,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修订版)规定,强化企业管理,严格执行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控制标准和编制、复核、审定三级复审制度,落实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
附件:2022年惠州市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情况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8日
标签: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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