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安保服务竞争性谈判(第3轮)中标结果

双台子区安保服务竞争性谈判(第3轮)中标结果

双台子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第 3 轮 )

发布时间:2022-09-02








双台子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PJT**********_3/WT********
二、项目名称:双台子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0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综合批发市场南侧1-35-45-103
中标(成交)金额:74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连凯、李智、于昊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富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北林丰路西中珠大厦D#
联系方式:186*****22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梅
电话:0427-*******

十、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标单位

1

安全服务

-

1


******.0000

辽宁鸿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安全服务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双台子区辖区内四个住宅小区,分别为曙光小区、丽景小区、惠民小区、宏伟小区,安保范围为各个小区规划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对政府综合办公楼区域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项目治安状况良好;项目预算金额******元/每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盘锦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保安人员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具体规章制度。
(三)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四)中标人应对已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必须保证上岗保安员均持有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五)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六)中标人必须依法与保安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采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七)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两日内予以补充。
(八)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九)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十)中标人应为保安员配备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通讯器材与保安器械等装备。
(十一)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十二)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应对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
四、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 服务内容
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2、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3、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4、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岗位实行轮班制度,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保证每个小区在岗人员每天不少于4人。具体每个小区安保人员进驻时间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
2、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共 16 人,指定两名负责人。具体岗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配置。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经相关权威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2.身体健康,形象及气质良好,退伍军人优先,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双台子区辖区内四个住宅小区,分别为曙光小区、丽景小区、惠民小区、宏伟小区,安保范围为各个小区规划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对政府综合办公楼区域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项目治安状况良好;项目预算金额******元/每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权威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盘锦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保安人员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总体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具体规章制度。
(三)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四)中标人应对已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必须保证上岗保安员均持有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五)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六)中标人必须依法与保安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统一采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七)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两日内予以补充。
(八)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九)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十)中标人应为保安员配备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通讯器材与保安器械等装备。
(十一)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十二)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应对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
四、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 服务内容
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确保周边治安状况良好。
2、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治安巡查工作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3、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4、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应加强巡查保护。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岗位实行轮班制度,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保证每个小区在岗人员每天不少于4人。具体每个小区安保人员进驻时间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
2、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人应具备交通疏导、消防相关服务经验,有能力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共 16 人,指定两名负责人。具体岗位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配置。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经相关权威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
2.身体健康,形象及气质良好,退伍军人优先,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无偏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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