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镇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合同公示

邵阳市《城镇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合同公示


城乡规划设计合同

合 同 编 号:湘邵规设合2022JY—12号

规划项目名称:邵阳市《城镇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 年)》

规划项目地点: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

发 包 方:邵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规划设计单位: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证书等级:自资规甲********

签 订 日 期:2022 年9月7日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监制



发包方(甲方):邵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规划设计单位(乙方):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甲方的《邵阳市《城镇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实施政府采购,并确定乙方中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项目采购文件,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法规和规章;

3、《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相关技术规范与政策文件;

5、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范围、内容、深度)

1、项目名称:邵阳市《城镇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2、规划范围:邵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内

3、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图纸主要有:区位图;建成区现状图;城市绿地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图;市域大环境绿化规划图;绿地分类规划图;各类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和附属绿地、区域绿地规划图等;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布局图;近期绿地建设规划图;其他相关分析图若干;图则等。

4、设计深度: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专项规划编制的通则要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的相关技术指南等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

规划设计任务书

1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

《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

3

其他相关资料

1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

序号

文本、图纸及附件

份数

提交日期

1

文本、图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7

签订合同后75日历天提交规划初步成果,专家及部门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提交送审成果,规委会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提交报批成果(若因上位总体规划未明确、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难以开展时,相应阶段的规划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2

电子光盘

1


第五条 本合同总体规划费为:陆拾万捌仟捌佰元整(¥******.00元)。

第六条 支付方式:当财政拨付甲方本专项经费到位后,甲方才按以下约定支付乙方规划设计进度费。

规划设计费支付进度表

付费次序

费用比例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1

设计费用的30%

******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2

设计费用的50%

******

专家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

3

设计费用的20%

******

提交正式成果时

合 计

******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划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日历天以内,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日历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甲方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协助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③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规划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参考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④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①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③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①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②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③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④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协助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评审。

2、乙方负责设计工作的牵头和协调。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向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柒份,发包方叁份,设计单位肆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邵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乙方: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9月7日 2022年9月 7日

地址:邵阳市宝庆中路 地址:邵阳市江北龙山路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0739-*******

传 真: 传 真:073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邵阳市工行西湖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90*****0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规划 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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